那天,我做了一件任性又愚蠢的一件事
那就是在超級豪雨的霸道及固執之下,我選擇撐著雨傘,走路回家。
搞得全身可以說是完全濕透,花了將近四十至五十分鐘才達到目的地,
像個神經病,我想我自己也沒有想過會把自己搞成這樣
三分之一是為了賭氣,三分之一為了省錢,三分之一為了任性...

狼狽不堪的我,全身上下幾乎都濕透,雨傘在此時根本發揮不了任何作用
下雨的路上,顯得很冷清,我一個人,在黑暗中一步一步緩緩的向前進
帆布鞋濕了,牛仔褲濕了,黑色運動外套也參了一腳
不值得可憐的我,卻在這狼狽又毫不留情的雨中,我想了很多很多事

回到家的我,姊姊冷漠的坐在電腦前,繼續敲打著他那未完成的MSN對話
看了我一眼,什麼話也都沒有說,然後轉回螢幕盯著
我狼狽的嘆了一聲大氣,捫心自問,這何必?

不過也很讚賞自己的堅持,居然可以從公司走到家裡,
並非全部任性,並非全部賭氣,我想過要攔計程車,但就是沒有
可能是因為我的運氣不好吧!連計程車也不賞我一點面子
當時的我,有點冷,身邊一點溫暖的感受都消逝了

我放棄了思考,卸下了所有的裝備,將所有濕透了的衣服
全部都丟進洗衣機裡,擺脫了所有煩惱
感謝好朋友的擔心,對不起,讓你們覺得我任性,像個小孩子
好險,我不用嚐到被感冒鬼附身的滋味,還是好好的

下次,我想這糗事,還不知道會不會有第二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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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mi12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